(香港24日讯)香港一名60岁的武术男教练,被控2020年至去年3月在网上煽动他人参加“集英杨武堂 杀鬼队训练班”,另与62岁女学员无牌管有数支弩等武器。男教练早前承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两人另承认无牌管有枪械罪。男教练周五被判入狱5年,女被告则坐牢16个月。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法官练锦鸿颁下判词,指本案煽动行为性质严重,男被告使用社交媒体面子书发布煽动性内容属加刑因素,两个涉案面子书帐号均为公开,在案发的21个月共发布39个煽动性贴文。
判词称,两个帐号的“朋友”数量将近6000,即使当中可能有重叠,但任何一个“朋友”都可以分享煽动贴文或透过截图散播,法官形容这如同病毒,一旦发布社交媒体,便无法遏制其增殖。
法官续指,男被告开立两个不同面子书帐号,显示他并非一时冲动地发泄他的不满,而是故意地去增加受众,说服更多人参与他对抗的行动,亦制造出人多势众的感觉。
法官指,被告煽动武装革命的行为不限于发文,更租了场地用作教授武术和储藏武器,场地布置更是颂扬烈士和暴动行为,故意煽动学员对政府的愤恨。
判词称,虽然被告的想法和计划幼稚,但无疑是投放了大量心血,亦的确吸引到网民报名上课。
虽然没有证据显示有人实际被成功煽动、或对社会造成实质影响,但法官认为当时香港仍受2019年社会运动影响,部分人仍然是不理智和容易受骗,涉案文章是火上加油,亦会阻碍香港回复常态,及沾污香港理性、自由、和平的社会形象。
他表示,男被告的愤怒、看似可行的计划和其简单逻辑带来的吸引力,都是不可忽略的危险。
最终,法官认为本案仍属《港区国案法》下“情节严重者”,采用5年半作量刑起点,虽然被告认罪,应予以1/3刑期扣减,但因《港区国案法》情节严重者最低刑期为5年,终判男被告入狱5年;就无牌管有枪械罪则判监20个月,同期执行,故总刑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