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一名父亲涉嫌从女儿年仅4岁时开始性诱她,在她上小学时让她看色情片,女儿12岁时强奸她。
36岁的被告不认罪,针对强奸、严重性侵和让女儿看色情片等13项罪名抗辩。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被告的身份也不得公开。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导,控方指被告自女儿年幼时就开始有计划地性诱她,如今15岁、已经跟家人关系破裂的受害者勇敢地决定在报案3年后出庭供证。
案情显示,2012年或2013年左右,就读幼儿园的受害者跟父亲和弟弟一同洗澡,被告被指叫女儿为他做出不雅行为。
当女儿就读小三或小四时,被告开始让她看色情片,并在她进入青春期后开始性侵她,性侵地点包括主卧室的书桌底下、双层床上铺、饭厅、楼梯间和车上。
被告被指在2019年8月强奸当时12岁的女儿,一个月后、女儿准备小六会考时性侵她。
被告告诉女儿,如果她将事情说出去,她就会有麻烦,女儿因此开始自残。
受害者的老师将会出庭供证,2019年9月3日曾在受害者手腕上看到伤痕。
受害者在2019年也曾向好友和同学诉说心事,其中一人随后告诉她的母亲,母亲才通知了学校。她的朋友们也将出庭供证。
受害者在2019年8月底至9月间甚至考虑离家出走。
上述案件审讯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