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担任空运代理公司董事的父子,与公司的董事经理串谋,两年贿赂马来西亚空运公司前总裁超过100万令吉,以避免缴付每个月货运量未达标的“罚金”。
父亲陈振福(65岁)和儿子陈光能(45岁)各面对21项和16项行贿及伪造文件的控状。两人原本不认罪,经13天审讯后,突然在周一(10月3日)改变主意认罪,分别被判坐牢7个月和两个月。
根据案情,陈振福在2014年通过朋友结识陈永耀(56岁),并在后者的提议下,在隔年与儿子成立一家空运代理公司IG Aviation Singapore(简称IGA)。父子俩担任公司董事,陈永耀则是董事经理,由后者负责公司日常运作。
公司后来与马来西亚空运公司Raya Airways(简称RA)签订合约,由IGA招揽客户,再由RA提供空运服务。IGA每月招徕的货运量须达到14万6000公斤,若没达标就得自掏腰包填补货运量差额所应该支付的费用给RA。
由于IGA连续三个月不达标,RA前总裁李沙希特伦向陈永耀索贿,从中帮忙免去IGA不达标的“罚金”。陈永耀接著把计谋告诉陈振福,后者也拉儿子参与其中。
陈永耀之后充当中间人与双方协调,并与陈振福一同教唆两名职员帮忙计算贿款金额和处理相关手续。父子俩也在支票上签字,并按指示通过马来西亚两家公司汇款给沙希特伦。
为了掩人耳目,3人也在电邮或付款凭证上,把贿款标明为用在食物、住宿或交通上的费用。
调查显示,3人在2015年至2017年间,前后贿赂李沙希特伦超过100万令吉,以此少付67万馀新元(约214万4000令吉)的“罚金”。
李沙希特伦在2017年离职后,3人才停止行贿。庭上没揭露案件如何被揭发。
陈永耀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10个月。李沙希特伦是否被控则不得而知。
法官下判时指出,这起案件涉及金额高,对RA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而且涉及跨国犯罪,有必要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表示,尽管父子俩的罪责比陈永耀轻,但他们不签发支票,计谋就不会达成。
法官考虑到父子俩决定认罪,陈光能也较迟才参与计谋,因此判两人分别坐牢7个月和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