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3日讯)中国河北省广阳区人民法院周五就轰动一时的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公开宣判,被告陈继志因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等罪,被判有期徒刑24年,其馀27名被告被判6个月至11年不等。
中央社报导,据广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周五通报,本月13日至15日,中国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
审讯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4名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8名被告及辩护人展开交叉询问。经依法通知,各被害人均表示庭审不出席,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周五依法就全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被告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沈小俊及李红瑞、刘某、姜某萍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某烧烤店用餐。
陈继志来到当时在店内餐叙的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桌旁,对王某某骚扰遭拒后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起身反抗。
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及店旁小巷内,对4人持椅子、酒瓶殴打或拳打脚踢,沈小俊在烧烤店及旁边小巷内威胁远某不得报警。经鉴定王某某、刘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另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陈继志等人长期纠集,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从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讯息网络犯罪等违法行径,逐渐形成以陈继志为首,伙同王晓磊等7名被告的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继志触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讯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32万元人民币(约20万5956令吉)。
其馀27名被告则依法判处6个月至11年不等,另对其中19名被告处3000人民币(约1931令吉)至13万5000元人民币(约8万6895令吉)不等的罚金。
陈继志等6名被告对于4名被害人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报导表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的亲属及群众代表出席并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