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英国籍男子3次在公共场所拒绝戴口罩,其中一次警员到场劝说后,还反问道:“我若不做(戴),你会怎么样?”,结果被法庭判处罚款8000新元(约2万5600令吉),被告表示有意上诉。
据《今日报》报道,被告是来自英国的55岁新加坡永久居民莫克里奇,他承认一项违反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的控状,另外两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去年5月16日,警方接获通报,指城市广场有人不听劝,不愿戴好口罩。根据新加坡防疫条例,公众在外出时,一旦身在室内环境,都必须戴好口罩遮住口鼻。
两名警员随即前往城市广场的摩斯汉堡快餐店,发现被告把口罩拉到下巴,他当时并没有在用餐或喝水。警员接著告诉被告,如果没用餐就须戴上口罩。警员也在被告的要求下出示了证件。
过后,一名警员再次劝被告戴好口罩,被告回应说:“你确定吗?我是不太清楚。”
说完,被告便走开领取他的外带餐点,当他回到警员处,口罩依然没有戴好。警员于是问他,是否基于什么问题而无法把口罩戴好,被告又反问:“你们指的是哪条法律?” 被告接著拿出手机,拍下和警员的交谈过程。
一名警员随后告诉被告有关冠病的临时条例,被告再反问:“如果我不这么做,你们会怎么样?”
两名警员便将初犯和重犯可能会面对的后果都告诉被告,被告回应:“你们是不是威胁要把我关进笼子里?”过后无论警员怎么说,被告都坚称警员在威胁他,最后还是不愿意戴好口罩,离开了现场。
控方昨日在庭上要求法官判处被告罚款条例下的最高罚款金额,即一万新元(约3万2000令吉)。
控方指,被告起码有15分钟没戴好口罩,期间他还到柜台领取餐点,并与他人交流,而且与警员的互动也“显示了他的蔑视行为”。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他在求情时称,其中一名警员当时出示的是“临时证件”,他因此对警员身份存疑,并认为自己并非被调查中。
控方认为,被告没有理由怀疑警员身份,也不接受被告称不知道自己正因另外两起没有戴好口罩事件而被调查的说法。
被告曾于2020年11月26日和12月19日,分别在盛港地铁站和实龙岗地铁站被发现没有戴口罩。
法官表示,无法接受被告的减刑论点,但也认为最高罚款金额应“保留给最严重的违例行为”,最终判处被告罚款8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