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30岁妇女4年内欺骗6家保险公司超过1万4000新元(约4万4800令吉)的旅游保险索赔,今日被判坐牢5个月。
被告萨利哈(30岁)共面对20项欺诈罪,今日承认其中6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与两个姐妹和母亲于2016年计划一同到马来西亚吉隆坡旅行,她为家人和自己都买了旅游保险。当时,被告家人的一个价值约200新元(约640令吉)旅行箱在吉隆坡机场被弄坏,想起曾在没有收据的情况下把价格拉高,结果成功索赔。
被告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上网找到一个染上污渍的LV名牌行李箱,以及购买单据,以姐姐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300新元(约960令吉)赔偿。
被告也以同样的方式,用自己以及其他家人的名义索赔,又成功得到1450新元(约4640令吉)。
被告食髓知味,每次出国都会为一家人购买旅游保险,只为了骗取保险赔偿。
被告2016年到日本旅行时,不小心弄丢了钱包和手机,为成功索赔,她甚至到日本警局报假案,称东西被偷,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被告在2016年3月12日到2019年9月3日之间,20次向保险公司索赔,其中17次成功索赔共1万4373新元(约4万5993令吉60仙)。
受害的保险公司共有6家,他们后来发现被告的索赔申请可疑,经内部调查后决定报警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很穷,父亲在2000年就抛弃他们,母亲和其中一个姐妹眼睛也有问题,一家靠她一人的收入过活。由于家境贫寒,被告才会犯案,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反驳,指个人困难不足以做为求情因素。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犯案时多次出国,到马来西亚、印尼、日本等国家旅游。
法官指1万4000馀新元并非小数额,唯一求情因素是已做出赔偿,最终判她坐牢5个月。
法官下判后,被告申请延期服刑,指自己贷款后才能赔偿,希望法官让她从9月1日开始服刑,获得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