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饮料摊少东不满女摊贩没有把蛋煮熟,竟把热粥泼向对方,导致脸部多处、颈项、胸口和手臂烫伤。
被告刘长德(译音,38岁),昨午承认用被加热液体伤人的罪名后,法官将案件展期至2月24日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2020年2月1日,下午12时37分左右,在大牌90号黄埔通道熟食中心的“新记粥品”买粥,要求加蛋。
被告是在为幼儿买粥,当他透过塑料盒见到粥里的蛋没熟透后,要女摊主周玉叶帮忙把蛋煮熟。
66岁女摊主当时说,被告应该在点餐时就交代。被告不爽,说她若不想工作就不要工作。女摊主回呛,说她没在打工,她就是老板。被告一时气愤,打开了装粥的盒子后,往女摊主的身上泼,结果热粥泼中了她的脸和上半身。
一名在隔壁档口排队的男子见状,开口劝被告冷静。被告离开后,男子见到女摊主脸部红肿,建议她报警和召救护车。该男子还帮忙四处打听被告的身份,发现他是熟食中心内饮料摊摊主的儿子。
案情显示,女摊主事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医生发现她脸部多处、颈项、胸口和手臂都有一二级的烫伤。她在同年2月18日回到皮肤专科诊所复诊,发现伤势大致上都已经康复,医生估计皮肤还是会留有变色的痕迹约一到3个月。
女摊主最后一次复诊是在去年5月,医生在报告中指女摊主已经完全康复,皮肤没留下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