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1伤的黄姓女子,15日晚间接受检方复讯后,因供词避重就轻,被检方声押,高雄地院周五(15日)晚间10点召开声押庭,法官认为黄女现无收入,日后面临巨额赔偿,恐使被告生逃亡动机,认定她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禁见。随后将被押解至高雄第二监狱,对于是否觉得冤枉,她则两度点头示意。
台湾媒体综合报导,法官认为,黄女面对讯问时,虽否认有过失致死等犯行,但根据检方掌握到的证据,可认定她涉嫌重大,且她的供词前后供述内容不一,更与证人所证不符,有勾串证人之虞;考量她现无收入,倘日后面临巨额赔偿,恐使被告生逃亡动机,是有逃亡之虞。
法官审酌黄女所犯造成多人死伤,考量她所为对社会治安危害程度及个人人身自由利益两相权衡后,认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爰谕知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检方得知法院裁定后,立即请盐埕警分局派车,连夜将黄女送往燕巢看守所,黄女在大批警方戒护下,缓慢步出地检署,坐上警车前,黄女面对媒体询问不发一语,当媒体问她“觉得自己冤枉吗?”黄女二度点头,但当被继续追问“哪里冤枉”时,又保持沉默没有回应直到上车离去。
高雄盐埕区“城中城”社区14日凌晨大火带走46条人命,41人轻重伤,检警和火灾调查人员全力调查起火原因,目前判断起火点应在1楼茶具行后房间,初判是点燃檀香粉驱蚊用火不慎引燃导致闷烧。由于经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51岁黄女是最后一个离开套房的人,且她也承认曾在内点香,因此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调查。
警方周五上午将52岁郭男、黄女移送高雄地检署进一步复讯厘清案情,历经约8小时讯问,检方晚间6时多依黄女涉犯过失致死、公共危险罪向高雄地方法院声押,其男友郭男则因涉案程度较低,复讯后谕令新台币6万元(约8921令吉马币)交保。
台湾中央社报导指出,检方调查,郭男长期借用茶具行后方房间,并常找来黄女在里面喝酒聊天;当天两人争吵后,郭男因负气先行离开,黄女则在与另名男性友人喝酒后,独自留在里面,期间可能为驱蚊点燃檀香粉,但疑因用火不当未熄灭完全,离去没多久后就发生火警。
检方经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黄女在14日凌晨2时16分喝酒后离开房间,15分钟后就有目击者看到疑似浓烟,约在2时40多分就有人发现火光从房内冒出,赶紧报警。由于黄女在侦讯时供词反复,一下称点燃檀香粉驱蚊后把灰烬放到垃圾桶,一下又说记不清楚,但否认故意纵火。检察官认为她涉用火不当嫌疑重大,依过失致死和公共危险罪声请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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