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 31岁男子和妻子起争执,不但撕破妻子衣服,用洗发精倒她头上,用毛巾抽打她,还持刀恐吓,扬言要和朋友轮奸她,今日被控上庭。
被告共面对6项刑事恐吓、刑事暴力及蓄意伤人的控状。他被控于去年10月17日,下午1时50分,在阿裕尼弯一座组屋犯案。
为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身份。
警方昨午发布文告表示,事发7天后接获通报,调查发现被告当时和妻子起争执,用洗发精倒在她头上,弄伤她眼睛,用毛巾打她,还撕破她的衣服。
被告也被指持刀对著妻子,威胁要强奸她与叫朋友们轮奸她,并左右推她的脸。
被告身材高大,身穿黑色上衣及黑色长裤,戴著一副眼镜,今日上午独自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控,面无表情。
被告表示,自己刚和妻子打完一起涉及个人保护令的官司,而他败诉了。
他透露,他和妻子去年开始就没住在一起,法官令他案件结束前不得联系对方及控方证人。
控方表示将针对其中三项控状提控他,馀项待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表示有意认罪,打算聘请律师,他恳请法官批准案展一个月,获得批准。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下月1日再度过堂,被告的保释金从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增至1万新元(约3万令吉),并获准打两通电话找人保释他。
一旦蓄意伤人罪成,他可被判长达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新元,或两者兼施。刑事恐吓罪名一旦成立,他将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刑事暴力的控状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3个月,或罚款最高1500新元(约4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母亲透露,将为儿子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