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日讯)香港政府周三向立法会提交关于《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并将于周五在宪报刊登草案,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根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草案列明禁止网上侮辱国旗或国徽。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政制局指,行政会议周二建议,特首指令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藉以实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国旗法》及《国徽法》相关条文。
局方解释,当局建议以修订《条例》而非公布形式,实施该两部经修正的全国性法律,不仅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也与实施《国歌法》的做法一致。
局方又指,修例后,不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中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的行为,均属犯罪。条文订定的刑罚水平维持不变,即最高可处以第5级罚款及坐牢3年,与《国歌条例》有关侮辱国歌的刑罚水平一致。
文件指出,由于侮辱行为可能涉及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例如在面子书发布被玷污的国旗的图像等,为了让警方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调查,草案建议把检控时限延长至警务处处长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的日期之后一年内,或犯该罪行的日期之后2年内。
政府发言人指,《条例草案》的立法原则,是必须体现经修正的《国旗法》及《国徽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保障国旗及国徽的正确使用,维护国旗及国徽作为国家的象征和标志的尊严,使市民尊重国旗及国徽,增强市民的国家观念和弘扬爱国精神,同时兼顾香港特区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及实际情况。
《条例草案》旨在明确国旗及国徽的使用规定,包括升国旗仪式的礼仪及收回机制、厘清有关侮辱国旗及国徽罪行的条文,以及就国旗及国徽的教育和推广作出规定。
政府发言人又指,政府已在今年2月就修订《条例》的建议方向及内容,谘询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委员对建议方向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