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一对夫妻闹离婚,妻子被指在疫情期间“先斩后奏”,未经过丈夫同意,将孩子带到马来西亚,再申请让孩子搬迁到当地生活。新加坡高庭法官昨日宣判,考虑到搬迁会导致父女关系变得疏离,不批准妻子的申请。
据新加坡高庭昨日发表的离婚判词,妻子来自马来西亚,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丈夫则是新加坡公民。两人是在2010年结婚,育有两名9岁和4岁的女儿。
两人2011年一同成立公司,公司之后扩展到马来西亚。丈夫是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妻子则是马来西亚公司的唯一股东。妻子之后因公务经常到吉隆坡。
妻子在2019年1月7日申请离婚,法官在同年6月发出临时裁决,允许妻子和丈夫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看管权归妻子。怎料,妻子隔年7月15日到吉隆坡工作,孩子也被带到马来西亚。
根据妻子的律师信,她称两个女儿患心脏疾病,在马来西亚求医,所以才带到马来西亚。
她说,原本打算让孩子复诊后回新加坡,但因马来西亚落实行动管制令,无法立即回新加坡。
不过,妻子两个月后让孩子搬到马来西亚居住。
根据妻子的说法,由于她已不是新加坡公司的公司秘书,不能获得工资,才会提出搬迁申请。
妻子称,她打算管理马来西亚公司,因此留在马来西亚能有更好的经济能力。
妻子打算让丈夫每周和孩子通过视频联系,若丈夫在吉隆坡,每天晚上也能见孩子。
丈夫称对妻子的搬迁计划毫不知情,直到妻子在去年10月31日发短讯告知。
丈夫指女儿在新加坡的学业突然中断,将对女儿不好。他也担心若搬迁申请被批准,或导致孩子与他的关系疏离。
丈夫反对孩子迁居马来西亚,也申请孩子的看管权。
法官认为,失去亲子关系是个重要的因素,应被纳入考量,最后没批准妻子的搬迁申请。
法官也指出,为了孩子的利益,他暂时不会让孩子回新加坡,直到离婚附属事项的审理完成后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