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狮城妇申诉,在中国投资房产,夫病重时低价脱售套现,结果还赔上6万元(约18万6000令吉)。
赵女士(56岁,退休)联系上《新明日报》,讲述了自己在中国武汉投资房产的遭遇。
她表示,之前以大约14万元(约43万4000令吉)在当地买下了一个办公室单位,然后将其出租,每月可获800元租金(2480令吉)。
一直到2014年10月,她丈夫病重,需要一笔钱医治,赵女士决定把单位出售套现。当时,她与一名曾姓的租户商量转售,双方同意以低于市价的50万人民币(约10万新元/31万令吉)的“亏本价”转手。
“由于急需用钱,对方又承诺给我现金,我才定下这笔交易。”
双方签署合约后,买家先支付了2万元(6万2000令吉)订金,赵女士在新加坡的中国大使馆办理所需的委托书交给对方后,再收到一笔2万元(6万2000令吉)。
“对方答应,馀下的6万元会在正式完成房产易手时支付。”
不过,赵女士表示,对方收到了委托书后,竟从当地的相关部门处获得该单位的房产证,将单位转到自己名下。
“我首次签约4个月后,突然接到物业管理人员的电话通知,才知道此事。那时米已成炊,我尝试联系这名买家,对方也已失联。”
赵女士说,丈夫2016年4月去世,至今6万元馀款仍未收回,让她气愤不已。“希望公开我的经历能让有意在海外投资的人提高警惕。”
两度入禀当地法院赵女士说,获悉对方已成功把单位转名,却不肯付清馀款后,她向当地的初级法院提出诉讼,但不得要领。随后,她再到中级法院。
“两次到法院后,属于我的那笔钱还是收不回。”
她说, 丈夫临终前仍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自己也必定会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