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好言相劝不听、送上口罩不拿,硕士女拒戴口罩上巴刹,被质问时自称拥有“主权”,被判坐牢2周和罚款2000元(6000令吉)。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事件发生在去年5月3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地点是顺福巴刹和熟食中心。被告帕拉吉卡尔(41岁)面对7项控状,包括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公共滋扰罪、国民登记法令、拒绝在口供上签名等,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没戴口罩上巴刹,豆芽摊贩的女儿上前提醒。被告反驳说自己没生病、不需戴口罩, 也拒绝别人提供的口罩, 两人随后起争执, 摊贩女儿报警。
期间, 被告大声叫喊, 还叫嚣说警方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摊贩女儿想阻止她离开时, 被告拿出手机拍下对方和围观群众, 不断自称拥有“ 主权” , 拒绝另一人递来的口罩。
根据控状,被告也在去年4月14日早上,违例坐在顺福巴刹和熟食中心内用餐。4月26日及30日晚上,她没戴口罩离开住家到汤申路上段一带的档口。她也在前年11月13日将原本的住址黄埔西组屋更换至惹兰依干美拉后,却没向当局申报。
法官最终判她坐牢两周和罚款2000元(6000令吉)。由于被告曾在遭逮捕后还押于心理卫生学院两周,法官下令必须考虑在内,换言之被告缴清罚款后就无须坐牢。
律师求情表示,被告父亲在她四五岁时离家,她与弟弟由母亲一手带大,被告努力考好成绩,2001年到澳洲念大学,2006年硕士毕业后,在澳洲定居并当全职物理治疗师。
代表律师说,政府在4月中旬才宣布每人都需戴口罩,被告一直以为只有生病才需戴口罩。
律师也说,被告自2013年被诊断出患有哮喘,认为戴口罩会呼吸困难,也因担心口罩不卫生,才没戴公众给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