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5日讯)韩国三星电子(Samsung)副会长李在镕涉贿案,辩护律师及检方决定不再上诉。检方表示,已达成查明朴槿惠闺密干政案真相的目标,没有上诉理由。
李在镕因涉行贿前总统朴槿惠及其闺蜜崔顺实,本月18日遭首尔高等法院宣判,认定他以86.8亿韩元(约3181万令吉)公司资金向前总统朴槿惠及崔顺实行贿,判处2年6个月徒刑。
周一为此案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李在镕的辩护律师上午宣布不再上诉,虚心接受这次判决结果。检方经过讨论后,也于下午决定不上诉。
在双方都决定不上诉的状况下,对李在镕的判决将在26日零时生效。扣除李在镕先前遭羁押时间,剩约一年半刑期,李在镕预期明年7月可出狱。
李在镕2017年因涉嫌行贿遭起诉,一审判处5年徒刑,二审法院改判2年半徒刑、缓刑4年,但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此案经过4年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