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8日讯)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周五,就韩籍“慰安妇”(性奴)受害者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日本政府得向慰安妇受害者,赔偿每人1亿韩圆(约37万令吉)。
韩联社报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表示,综合多种证据资料和法庭辩论,认定被告(日本政府)有非法行为,原告遭受难以想像的身心创伤,却未能得到应有赔偿,因此认为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失赔偿金额合理,支持原告诉求。
2013年8月,已故裴春姬等12名慰安妇受害者,以日本政府在殖民韩国时期,诱骗或强迫她们充当慰安妇为由,向韩国法院提出民事调解申请,要求日方向受害者每人支付1亿韩圆的精神赔偿金。
不过,日方一直拒绝送达诉讼文书。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该案于2016年1月进入正式审理阶段,去年4月进行第一次庭审。目前,上述12人中仅有5人健在。而今次亦是韩国法院首次对相关案件作出判决。
近年来,日韩围绕慰安妇等历史问题争论不休。2015年12月,两国政府“突击”签署《韩日慰安妇协议》,由日方出资10亿日圆、由韩方组建“和解与治愈基金会”。但由于韩国舆论对此强烈不满,2018年11月,韩国政府宣布解散基金会。
据韩国官方去年8月统计,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受害幸存者仅剩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