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一对姐弟俩联手偷提阿嬷的银行存款,短短7天偷走2万8600新元(约8万5800令吉),弟弟昨日承认罪行,案展11月12日下判。
这对联手联案的姐弟,弟弟偷走阿嬷的自动提款卡,姐姐知道提款密码,两人联手7天内偷偷提走阿嬷2万8600元,如豪客般到处挥霍,花到一分不剩。
姐弟两双双被控,18岁的弟弟昨日认罪,待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报告出炉后再下判。
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今年7月起,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未满18岁青少年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弟弟共面对5项控状,主控官以其中3项提控,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他昨日承认的罪行包括两项偷窃罪和一项非礼罪。
案发时,被告和80岁的阿嬷同住。调查揭露,被告今年3月18日前,在阿嬷的床上看见她的自动提款卡,于是顺手牵羊,并告诉他的姐姐(19岁),跟著他也发现姐姐原来知道阿嬷提款卡的密码,两人便决定一起把钱提出来分著用。
两人在7天内共提出2万8600新元,拿著钱到处挥霍。警方从他们身上起获多样物件如球鞋、衣服、名牌内衣、化妆品、名牌钱包、iPhone手机和智能手表iWatch等。
两人承认这些物品都是用从阿嬷户头偷来的存款购买。此外,被告的姐姐还将1013元(约3039令吉)存进自己的银行户头再转账给她的母亲,但母亲不知道那是她偷来的赃款。
阿嬷发现提款卡不翼而飞,也发现钱被提出后,于是报警,她当时并不知道是孙子偷钱。母亲至今已为这对姐弟还给阿嬷1245新元(约3735令吉)。
被告因遗失护照不能被保释,他向法官求情时称,自己在拘留的21天里已作出反省,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主控官指出,基于被告年纪尚轻,因此建议让被告接受缓刑监视评估,再做出判刑陈词。
法官最终要求主控官呈交缓刑监视及青年改造所的评估报告,案展11月1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