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新加坡首起公众操作无人机被控案例!两名男子涉嫌在距离空军基地5公里范围内操作无人机,今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陈俊元(37岁)和郑茂成(40岁)各面对一项触犯航空条例的控状。两被告都有律师代表,案展下月2日过堂。
根据控状指出,两名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26日,晚上9时,在榜鹅域第128C组屋前的草地上操作无人机。
控状也指两被告操作无人机的地点,在巴耶利巴空军基地5公里范围内,加上他们又没有持有Class 2级别的活动准证,因此触犯了航空条例,成为新加坡在此条例下被控的个别人士。
一旦罪名成立,触犯航空条例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新元(约6万令吉)。
触犯航空条例的首例,是来自韩国的建筑公司LT Sambo Co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该公司被控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在马林百列路操作一架无人机,遭提控上法庭。
该公司面对一项控状,指它在2017年11月17日,在马林百列路一带,为了公事在户外操作一架1.38公斤重的DJI Phantom 4的无人机,却没有申请一级活动准证,触犯航空条例。(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