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一名女生在中二交男友,恋情遭到父母反对,小男友崩溃向老师揭发女生在念小学4年期间频遭父亲性侵,惊动校方报警,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2年半。
被告是53岁的男子,案发时是零售销售主管。被告共面对8项控状,包括4项严重性侵和4项严重非礼控状,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其馀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他被指在2010至2013年期间性侵和非礼当时只有8岁的女儿,直到她11岁为止。由于被告已年过50岁,所以逃过鞭刑。
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的妻子是一名销售员,时常因做晚班而夜归,被告当时与妻子因为经济问题,感情触礁。
被告负责看管孩子,与3名孩子感情要好,受害人是家中老二,因常向被告请教功课,与他特别亲,没想到却坠入对方魔爪遭性侵。
2016年10月,女生在念中二时与一男同学交往。隔年,她开始向对方倾诉自己遭父亲性侵一事。
另一方面,被告和妻子反对女儿恋情,要她专注学业上。其中一次,两人参加学校活动后,与朋友在外用餐,直到凌晨3时才回家,这时被告见女儿和男友在一起,气得对他动粗。
女生母亲之后向老师投诉,指女儿被男友带坏,老师于是介入。男友最后崩溃向老师揭露女生被性侵一事,校方安排人员陪女生到警局报案。
案情显示,2010年期间,当时在念小二的女生问被告数学作业,被告便叫她到房里。
被告把房门锁上后,叫女生把作业暂搁一边,要她为他口交,女生不以为意,按照指示行事。
另一次,被告趁家中另两个孩子在客厅熟睡后,叫女生到他的房内,再次要她替他口交,直到被告感到“满足”才停止,整个过程持续5至10分钟。
被告也曾脱下女生内裤非礼她,完事后叫她保密。
控方指被告行为恶劣,四年内多次性侵非礼女儿,一直到她开始发育后才停止,指被告背叛了女儿对她的信任,求判他坐牢13年。
被告昨日认罪时向法官求情,指案发时因婚姻出问题,感到十分抑郁,事后非常后悔。
法官认同控方说法,但考虑被告已深感懊悔,判他监1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