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23岁青年在住家厨房做实验,使用防腐剂和糖自制炸药和火箭,被判坐牢和罚款,青年针对刑罚提出上诉。新加坡高庭法官参考缓刑监视报告,认为被告重犯的风险低,判他上诉得直,改为缓刑监视18个月。
现年23岁的被告江俊豪(译音)是2015年9月16日,下午3时35分,被肃毒局人员突击搜查位于义顺11道的住家,搜出大麻混合物、软气枪、塑胶丸弹、子弹壳及一些经化验证实是炸药成分的药粉。
被告今年1月承认,触犯军火与爆炸物法令及滥用毒品法令下的罪名,判监11个月,罚款9000新元(约1万8000令吉)。
被告不满刑罚上诉,案件昨日在高庭审理。
被告代表律师指出,被告落网时,差7个月就满21岁,如果在21岁前被控,法庭还能把他当成年轻罪犯处理。
他说,被告仍然年纪小,还有改造的机会,而且被告的缓刑监视报告显示,被告重犯的风险低,希望法官判被告缓刑监视。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行,但考虑到他重犯的风险低,决定给他改造机会,并嘱咐被告的父母要监督儿子保持良好的行为。
法官判处,被告缓刑监视18个月,期间需佩戴电子追踪器,每晚11时至隔天清晨6时不得出门。被告也必须完成200小时的社区服务并接受验尿,父母也需签保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确保少年行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