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 无耻清洁工,9度性侵及非礼房东8岁女儿,取她阴道分泌液加香水制成“爱情水”,今早判监18年鞭24下。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2月至4月间,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45岁清洁工阿尔沙德,受害女童是他房东的女儿,事发时年仅8岁。
被告共面对9项性侵及非礼的控状,控方针对其中三项提控他。
《新明日报》报导,案情显示,女童的父母将四房式组屋的两间房出租给数名租客,被告就是其中一人。他自2012年起就住在女童家中,房东夫妻也对他没什么戒心,但他却滥用他们的信任。女童的父亲是一名肾脏病人,得靠轮椅代步,就算在家也关在房中。
去年三月的一个早上,被告趁著女童独自在客厅玩,家中看似无人,就将她骗到厨房,伸出狼手性侵她,并将她的体液放进一个瓶子中。食髓知味后,被告到了下午,又故技重施,再度性侵女童索体液。
事隔一个月后,他再度蹂躏女童,还告诉她不得将此事告诉任何人,说“只是拿来做香水”,自己并没有欺负她,但当他发现体液不够时,竟再度性侵女童,女童喊疼,要他停下时,被告竟将手指放在她嘴巴让她安静。
女童母亲发现并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被告声称索取女童体液是为了制“爱情水”,他曾边念经边将香水加入体液中,只为让身边的人喜欢自己,停止在工作上受气。他也揭露,自己被赶走后怕被发现,就将这些瓶子丢了,消灭证据。
被告人今早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8年打鞭24下。
法官斥被告滥用女童父母的信任,有预谋干案。
控方指出3大加重刑罚因素,包括被告滥用房东一家对他的信任、有预谋地剥削年幼的受害者,求法官判他坐牢18年打鞭24下。
代表被告的无偿服务律师林锦秀求情时称,被告已婚,娶了一名印尼妻,但并不和她同住。而唯一的求情因素就是被告及早认罪,求法官判他坐牢8年打鞭12下。
但法官认同控方的说法,下判时说,被告有预谋、持续性地剥削年幼的受害者,滥用了女童父母对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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