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日讯)中国国务院改革方案将原本隶属于12个不同部门的灾害防治部门整合,组建为应急管理部,归国务院管辖。
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此外,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另外还包括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中国国务委员王勇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而考虑到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防灾救灾联系紧密,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则不再保留。
【12防灾职责合一】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
2.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
3.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
4.民政部的救灾职责
5.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
6.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
7.农业部的草原防火
8.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9.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10.国家减灾委员会
11.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12.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