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岁男子周一(6日)在法庭承认虐猫,在六楼连续2次把猫抛下楼,直至猫死亡。
据新加坡媒体报导,被告法加(25岁)在饮食业工作,他去年5月26日凌晨1时许,在淡滨尼组屋外找猫玩。
报导指出,被告用猫食引诱猫跟他玩,但猫不愿接近他,令他感到沮丧,结果他把猫捉起,上六楼将猫丢下楼,并确定猫断气后才离开。
被告面对两项虐待动物控状,控方要求每项控状判处坐牢5个月。
控方指被告没面对家庭、男女感情和工作压力,不曾有精神病的纪录。
控方表示,被告以为猫不喜欢他,就把猫丢下楼,被告蓄意杀猫的罪行严重,这样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被告在案发当天的精神忧郁,要求法官让被告接受精神状况评估。案件展延3月6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