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新加坡驻马最高专员署澄清,只要大马对所有边境国家,包括泰国、汶莱、印尼落实征收过路费政策,新加坡将取消征收过路费(RC)措施。
新加坡驻马最高专员署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征收过路费的措施必须针对所有非马来西亚注册的车辆,而非新加坡注册车辆而已。
“只要新加坡是马来西亚征收过路费政策下的唯一受影响者,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同样以征收过路费的措施(RC)回应。”
“一旦马来西亚是针对所有边境国家,包括泰国、汶莱和印尼,即所以非马来西亚注册车辆,我们就会取消我们征收过路费的政策。”
该文告也澄清,新加坡在1973年就开始实行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VEP)政策,是为了平衡在新加坡拥有和使用外国注册车辆与拥有和使用新加坡注册车辆的成本费。
“这是为了能全面的落实我国(新加坡)车辆管制政策,与拥有及使用新加坡注册车辆需拥有拥车证(COE)的系统相似。”
“新加坡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政策的用意与马来西亚征收过路费的用意完全不同。”
它指出,只有约十分之一的外国注册车辆在入境新加坡时需缴付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这些车辆大部分是在新加坡工作者所有。
而其他90%人士都无需缴付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因为他们通常会在免准证费时入境新加坡。
我国从去年11月1日开始向所有从新山关卡及新马第二通道关卡入境我国的外国注册车辆征收20令吉过路费,引起新加坡不满。
为此,新加坡陆路交通局与周一(16日)宣布,从2月15日开始向所有外国注册车辆征收6.40新元过路费(约20令吉),作为大马向新加坡注册车辆征收过路费的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