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 大马富商刘特佐在与涉及一马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的瑞士安勤私人银行进行交易时,以保安为理由,化名为大马商人“陈金隆”开设企业户头,并以上述化名与瑞士籍银行经理通电话和见面,更要求对方别以真名称呼他。
根据报导,一马公司案件在新加坡的第5名被控被告瑞士安勤私人银行(Falcon Private Bank)新加坡分行经理斯图尔森埃格(42岁)昨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包括提供假资料给执法人员、没有举报可疑交易、以及触犯金融管理局法令等。
案情显示,2012年1月底,安勤银行的集团总裁里曼通过电邮,介绍被告认识一名叫陈金隆(译音,英文名Eric Tan)的准客户。
同年2月2日,被告首次在吉隆坡与该客户会面,对方自我介绍为“陈金隆”,但过后向被告坦承,自己就是刘特佐,因保安理由而使用“陈金隆”的名字,并希望被告继续以化名称呼他。
被告发现,原来在电邮与电话上与他沟通的“陈金隆”,其实就是刘特佐。
同年10月,刘特佐以“陈金隆”的名字在安勤银行的新加坡分行开设4个企业户头。隔年3月14日,被告第2次与刘特佐在吉隆坡见面。
被告去年接受问话时,对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商业事务局调查员谎称,银行与刘特佐没有生意往来,他也没见过刘特佐。被告也谎称,他是直至前年中通过媒体报道,才知道有刘特佐这号人物。
案情显示,被告为刘特佐开设银行户头时,收到一名叫“陈金隆”的男子的护照与履历文件,发现确实有陈金隆这个人。
户头开设后,有约半年的时间没有任何活动,直至2013年3月21日至25日之间,才出现12亿6500万美元(约56亿令吉)的巨额资金,转入其中两个户头。
被告曾向同事表达担忧,怀疑这笔巨额资金的流入是否与洗黑钱活动有关,而且“陈金隆”的净资产总值比户头的流动金额低很多。
被告过后向银行集团总裁里曼反映,后者联络上银行主席阿末巴达维,指这些户头的资金活动会让大家惹祸上身。
里曼联络刘特佐,投诉巨额资金流动缺少充分的文件来支持,并直言“这是个笑话”,若有人去向当局举报,问题会很大。
法官昨天下判时指出,被告隐瞒巨额可疑交易,阻碍了当局的调查工作,而且还持续欺骗,4次向当局撒谎,提供假情报。
被告是首名因涉及一马事件而面对法律制裁的外籍人士。瑞士安勤的新加坡分行已在去年10月遭金管局撤销商人银行执照,勒令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