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2日讯)中国安徽界首市去年发生一起命案,一场民事纠纷导致3人死亡1人重伤,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深深的伤痕。日前,法院对此案有了裁决,宣判凶徒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去年安徽界首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尚庄新村村民牛军家,发生3死1伤惨案,3名死者分别是时年35岁的牛军、他的岳母田娟、附近55岁的居民汪全,而身负重伤的则是牛军妻子尚丽丽。
据了解,牛军平时以做钢构房为生,王强与牛军是亲戚关系,为他打工。王强在一次施工时不慎从钢构房摔下,在医院治疗、康复一段时间后,回到家中休养。围绕王强继续治疗和赔偿等问题,双方发生了纠纷。
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16年2月23日15时许,王强的父亲王林因为上述纠纷,在一家五金店购买了一把长约30厘米的木柄尖刀,随后返回牛家。他先后捅刺牛军、汪全颈部等要害部位,并多次捅刺拨打急救电话的尚丽丽和田娟,致使牛军、汪全、田娟当场死亡,尚丽丽构成重伤二级,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可能存在精神障碍” 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据指,本案开庭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林和其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不是故意杀死被害人。
辩护人称王林具有从轻情节,王林在案发时可能存在精神障碍,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王林无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属于间接故意;王林没有预谋杀人,属于激情犯罪;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但经过法院调查,证据显示王林无任何精神异常,案发现场视频反映王林精神状态正常,作案后迅速逃跑,反应机敏。此外,同步录音、录像显示,王林在侦查阶段供述神情自然,思路清晰,语言流畅,开庭时也能自由对答,充分辩护,根本不存在精神问题,且辩护人未提交任何证实王林存在精神障碍的证据。
上周五(6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蓝色机动三轮车一辆、木柄钢刀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公开宣判后,王林的家属大哭,王林当庭表示上诉。受害者家属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此外,宣判后,被告人王林带出法庭时,大声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