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军方委任的国家改革指导委员会批准了一项计划,任何泰国官员若被发现贪污超过10亿泰铢(约1.25亿令吉)款项,可被判死刑。
据媒体报道,分析员指出,如此严厉的惩罚是军方政府进一步控制其反对者,包括前首相塔信的盟友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在泰国国家改革指导委员会的162名成员当中,有155名投票支持落实这项措施。根据这个新条例,贪污款额不超过10亿泰铢的官员可能面对5年监禁。
这项措施接下来将提呈给内阁、国会,以及宪法委员会进行辩论,之后才会获得采纳。
泰国2015年版本的国家防范和打击贪污行为条例已于去年7月12日正式列入政府公报,即正式生效。该法律在1999年版本的肃贪条例基础上进行修订,加重贪污罪的处罚标准。
泰国为世界上58个有死刑的国家之一,且在泰国刑法中有36项罪刑是可以判处死刑,其中包含贩毒、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