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6日讯)台湾蔡英文政府上任后推动“一例一休”,引发劳工不满,到底“一例一休”跟劳工团体要求的“2天例假”有何差别?
综合报导,由于台湾劳工的工时过长,为降低工时,《劳基法》去年完成修法,从今年元旦起,法定工时由2周84小时降为每周40小时。
删除7天公共假日
不过,法条中“七休一”(每7天有一天例假)规定未改,造成许多劳工仍未享有周休二日,再加上劳动部以删除7天“国定假日”作为配套,造成劳工权益受损而引发抗争。
劳动部6月依立法院决议恢复7天“国定假日”,并研拟再修法把“周休二日”入法。
根据劳动部的统计,有58%至60%的劳工实际上已周休二日,大概50%到60%劳工上班日就是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超过就是算加班,因为工时已达法定标准,周六、周日不用工作。
不过,劳动部却想要多加一个《劳基法》框架跟条文里没有的“休息日”的概念。
至于“2天例假”和“一例一休”两种版本有的不同之处,“2天例假”是除了天灾、事变、突发事件等极少数因素,雇主不能随意要求劳工在例假日加班,因此每7天都可休两天,全面落实周休二日,但对企业来说较无弹性。
但“一例一休”的休息日不是例假日,所以雇主只要获得员工同意,就可以要求劳工上班。而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也更少,劳工也难以真正周休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