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 男子被控绑架“昇菘嬷”索取2000万新元(约6240万令吉)赎金案今日下判,辩方律师在判刑前念出被告亲笔写下的求情信,希望法官判他死刑,让他以死还债,高庭法官判他终身监禁和鞭笞3下。
此案被告李士荣(44岁,销售执行员),在2014年策划绑架昇菘集团老板林福星母亲黄来宝(81岁),今年8月在高庭受审。案件展期至今天下判。
审讯揭露,李士荣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早在2010年便萌生绑架富人的念头。他在接下来4年里收集超过10名富商的资料,包括“股票王”林荣福和面包物语集团主席郭明忠等人。
2014年1月8日,上午约11时30分,李士荣在后港2道等黄来宝经过,谎称林福星在公司跌倒把她骗上车,挟持她12小时,打电话向林福星要求2000万新元赎金。
李士荣过后把赎金从原先的2000万新元,降低到200万新元(约624万令吉)。同日晚上约11时,林福星按李士荣指示把200万新元赎金放在三巴旺公园一棵树下,李士荣收到钱后在实里达军营附近释放黄来宝。
在释放黄来宝不久后,李士荣被逮捕,调查人员在他的车内找到许多罪证。在一个记事本里发现,李士荣早在2010年就开始纪录下自己的绑架计划,列出了绑架目标名单,甚至还写下他打算怎么花赎金。
案发前的半年里,李士荣至少六七次到林福星住家外,观察黄来宝的生活习惯,干案前做了许多准备。
李士荣还跟踪了其他潜在目标,包括亿万富翁林荣福的孩子以及其他高身价人士,以熟悉他们的日常作息。他最后把目标锁定黄来宝,因为她习惯一个人往来靠近住家的巴刹。
在绑架过程中,李士荣的同居密友王振文(52岁)曾助他看守黄来宝,王振文去年承认一项协助掳拐罪名,被判监禁3年,目前正在服刑。
检察官指,李士荣最终把赎金降低到200万新元,是因为不想承担更多风险,并非出于对黄来宝的同情。
李士荣在庭上,称自己是因为债台高筑以及“压力很大又忧郁”,所以策划了绑架。他承认自己绑架黄来宝,但坚持自己从没打算伤害她,而且无论对方是否交付赎金,都会把她还给她的家人。
案件今日下判,辩方律师在判刑前念出李士荣亲笔写下求情信,李士荣希望法官判他死刑,让他以死还债。
高庭法官陈成安判刑后,劝李士荣不要感到绝望,因为部长有权在他服刑20年后检讨他的刑罚,到时他还是有望能出狱改过自新。 (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