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男子趁15岁的妹妺在在睡房睡觉时,触摸妹妹的胸部,某次酒后“性”起,脱光衣服,并叫妹妹摸他下体,期间也曾触摸另一名妹妹的胸部,被判坐牢11个月。
22岁的被告日前承认两项非礼和一项侮辱女性尊严控状。被告的两名妹妹分别15岁和19岁,她们是学生。为保护她们的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她们的名字,及任何可能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今年7月16日,上午约8时,被告15岁的妹妹在睡房里睡觉,突然感觉有只手在摸她的胸部,惊醒后发现被告赤裸身体站在床边。妹妹大声叫被告出去,被告说了声“对不起”后返回自己房间,把门锁上。
事后,被告承认看到妹妹睡觉,一时“性”起非礼妹妹。
案发几天前,被告酒后“性”起,脱光衣服让妹妹看,并叫妹妹摸他下体。妹妹指被告“恶心”,要求被告回衣服。被告问道:“嗯!很恶心吗?”他说完后走开。
妹妹把事情告诉姐姐,姐姐打电话报警。姐姐目前19岁,她在17岁那年也曾遭被告非礼。被告趁她睡觉时触摸她胸部。
根据心理卫生学院报告,被告没有精神病,案发时并没有精神失常。被告求情时表示很后悔,愿意接受任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