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3名律师因在贾布林行刑前两天内提出多个刑事和民事申请,遭新加坡总检察署公开指滥用司法程序,但该署没表明是否对他们采取行动。
总检察署昨晚发表声明,指3名律师吉诺星、张媛容和多德韦尔的行为与对法庭肩负重要义务的律师不符,并强调任何律师坚称为了对客户负责而滥用法庭程序是错误的。
该署指出,律师必须尽心尽力伸张正义,这是司法传统应捍卫的原则,律师在法庭审讯时也必须保持公正、诚信和效率。
在这前提下,该署认为,有必要以正视听,就这3名律师多次代马来西亚砂拉越客工贾布林(32岁)提出申请的做法,阐明总检察署的立场。
举出3点证明
抢劫杀人的贾布林原订上周五(20日)清晨6时正法。上述3名律师在本月18日和19日先后提出刑事和民事的申请以撤销死刑,结果都不成功。
贾布林上周五下午被送上绞刑台,引发社交媒体广泛讨论,有人赞成处死贾布林,但也有人质疑死刑是否该执行。
总检察署指出,此案事实很清楚,贾布林在2008年残暴地杀害一名建筑工人,案件交由高庭和终审法院各审理两次,一次在旧法令下,另一次当法令修改后,贾布林在新旧法令下两次都被终审法院判死刑。
当贾布林耗尽上诉的途径,再也无法上诉时,终审法院还是给予机会,让他的案件得以重新检讨。
总检察署举出3点证明3名律师如何滥用司法程序。首先,贾布林的代表律师们不断重复已被驳回的旧论据,或贾布林较早的律师詹德拉莫翰在刑事动议时已撤销的论据。
另一例子,当终审法院审理吉诺星提出的刑事动议的同一天,张媛容和多德韦尔分别向高庭提出申请,指判贾布林死刑有违宪法。
这些并非新论据,之前詹德拉莫翰律师已提过,而且被终审法院驳回。当法庭质疑为何两名律师提出几乎相似的申请时,多德韦尔最后决定撤销申请。
其二,当张媛容和多德韦尔知道,通过刑事程序上诉的途径已耗尽,他们就设法游走法律边缘,要通过民事程序提出上诉。但他们理应知道这类用民事程序来双面夹攻法庭的刑事裁决,根本就是滥用司法程序。
其三,两名律师为了暂缓死刑,要求法庭把张媛容的暂缓死刑庭令申请和她后来的上诉给展期,理由是他们没有足够时间备案。虽然告诉法庭没有时间准备,但多德韦尔还是能够就上诉陈词。
律师不同意总检署声明
遭总检察署公开指滥用司法程序的贾布林代表律师坦言,对于上述斥责感到“无比惊讶”,并表示完全不同意总检察署的声明。
多德韦尔律师回复媒体询问时表明,他向来就反对死刑,而且不后悔接下这个临时的工作。
他说,当初为了救贾布林一命,每名参与的律师都毫无倦意和毫无惧怕地工作。
他遭对总检察署“严厉斥责”感到“无比惊讶”,指本身完全不同意总检察署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