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0日讯)台湾彰化地院日前判决顶新黑心油案,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等人全无罪,彰化地检署被指“举证不足”疏失。检方周日回击,指彰化地院完全采信辩方鉴定人意见,其中更有顶新的厂商,双方有商业利害关系,鉴定意见明显违误。
台湾媒体报导,彰化地检公开表示,双方加起来一共有9名鉴定人,法院却只采取4名鉴定人说法,其中3人便由顶新所推荐。让检方更难以信服的是,辩方鉴定人中有一位是顶新向其购买油品精炼设备的厂商。
彰检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说,这名鉴定人和顶新有商业利害关系,就法论事,不适合担任鉴定人,鉴定意见根本毫无参考价值,合议庭的判决让检方难以信服。
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包括台大和辅大食品科学者、食药署专家、等产、官、学界等6名鉴定人,所做出的鉴定意见均不利于顶新。专家均认为“只要是来源不明的原料,都不能进入食品加工程序”。
检方认为,院方是只采信顶新意见,无视于台湾食安法既管制“成品”亦管制“原料”,而不是如顶新公司所言,食安法的规范只针对成品,并未针对原料。
黄智勇表示,依合议庭的判决,食品检验制度失去意义,食安管理法规无疑形同虚设,为落实食安法对消费者的保障,检方一定提起上诉。
针对检方回击,彰化地院发言人王义闵表示,合议庭并非不知社会的期待,但食安法对食品安全规范不周,且检方举证仍有不足,若检方证据不足做为被告有罪证明,即应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