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13日讯)韩国大法院维持“岁月”号沉船案二审判决结果;即现年70岁船长李俊锡杀人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大法院认为,船难发生当下船长具有绝对权力,发布应对与离船的命令,在乘客极有可能被溺死情况下,却先自行弃船逃跑,因此酿下大祸,故认定李俊锡有杀人之嫌。
判决中并说,李俊锡分明是放弃船长的职责角色,并表示“李俊锡的不作为,和具有行动的杀人行为具有同等法律价值”。据了解,这是韩国上首次出现“不作为杀人”的解释与判决。
此外,法院还判处同案另外14名涉案人员入狱18个月至12年不等。同二审相比,这14名船员的量刑都有所减轻。据悉,二审中14名船员分别被判处15至30年监禁。
据了解,2014年4月,载有476的“岁月”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意外发生沉船,总共造成304人死亡或失踪,仅有172人获救,其中多数遇难者为学生。
在宣判后,416家属协议会委员长全明善表示,“认定杀人罪是很当然的事。对大法院依照这样的常识判断感到欣慰,这段时间随所遭遇的痛苦,稍微获得安慰”。这样的判决,将有助阻止相同悲剧重演。
获救高中学生无法专心高考
而对其他船员的判刑,仍较一审为轻,许多家属表露出失望与愤怒。另外,政府对船难调查、对罹难者家属及生还者家属的后续辅导关照,都采取消极敷衍态度,相关预算甚至被删除,让家属感到无助与绝望。
另外,本月12日正逢韩国大学高考,从船难中生还的70多名檀园高中学生,也参加了考试。他们在过去这一年来都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压力,无法像普通的学子一样,专心准备学业。
一位生还学生母亲李惠善透露,许多孩子服用抗忧郁药物,导致无法和普通学生一样有正常作息,甚至得在课堂上站立与走动,以维持精神。
罹难学生母亲郑慧淑说:“这次判决,清楚呈现正义已死,道德沉默与让人不想活下去的韩国社会。我很好奇政府知不知道,这样的判决夺走了多少人的希望。”
而对罹难学生家长而言,也格外令他们悲痛。因为若没发生此船难事故,他们的子女,现在应该和其他学生一样,准备应考与进入大学就读并过著与常人的生活。前来法院聆听判决结果的罹难者父母,想起自己的孩子,不禁潸然泪下。
但不少人认为,“岁月”号至今仍未能顺利打捞,无法透过明确真相,完整厘清事发经过与当下存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