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3日讯)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控两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指他涉嫌未有向行会申报利益。案件周五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曾荫权偕妻于下午约2时抵达东区法院。控辩双方作出申请后,案件押后至下月18日下午再讯,期间曾荫权获准继续保释。
香港东网报导,法院周五未正式下令将案件转介至高等法院,故下次审讯仍在东区法院进行,以继续交付审讯程序。
曾荫权当天抵达法院时并无回应记者的提问,他之后曾进入一间小房,门外约有10名警员守候。在东区法院外,早前约有60名记者守候,警员将法院外一段行人路以铁马围起作记者区,并禁止行人在通道停留。
当天早上他坐车前往法庭时,一度刻意将身体挨后,似要回避记者追访,但却被东网摄下其鬼祟神态。他与妻子离开时神态凝重,并直接乘车离开,警方就阻止传媒车辆继续追访。
香港《苹果日报》报导指出,曾荫权被指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担任特首期间,在行会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提交多项申请时,没有向行会申报他正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议租住黄旗下的深圳东海花园的三联式住宅物业,以及曾并于2010年11月向黄的公司支付80万人民币(54万9552令吉)。
第2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嫌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在担任特首期间,当他建议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时,没有向当时的特首办公室秘书长、发展局和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披露,涉嫌隐瞒他聘用何周礼负责其深圳单位的室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