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从政前是名执业律师,共为百余个工会和协会担任法律顾问,因经常代表工会打官司,义务为工会争取利益,收到律师楼老板“警告信”。
1952年,邮电制服职工联合会与英国殖民地政府起纠纷,当时在黎觉与王律师馆担任初级律师的李光耀代表工会打官司。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昨日在面子书上载与邮差罢工事件有关的两份文件的图片。他所上载的第一份文件,就是邮政总监写给工会的便笺,表示不反对李光耀代表工会参与谈判。谈判破裂后,邮电工人展开罢工。
李显龙写道:“工人在我父亲的建议下,和在报社当编辑的拉惹勒南的帮助后,成功赢得公众的同情,并争取到更高工资和更好待遇。父亲于是开始担任多个工会的法律顾问,并投入更多时间在工会。”
从那时起,到1954年成立人民行动党的两年期间,李光耀共为百余个工会和协会担任法律顾问,他经常还以义务性质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这令李光耀在律师楼的上司感到很头痛。
第二份文件是约翰黎觉在1953年给李光耀的信。黎觉在信中指出,由于工会的工资纠纷经常需要很长的时间进行谈判和调解,这导致律师楼人手不足,因此李光耀以后若未得律师楼的特别批准,不得承办这类案件。
李显龙决定将这些文件交给国家文物局,供国家博物馆展出。针对以上两份有关邮差罢工事件的文件,国家文物局受询时表示,总理肯借出这两件意义重大的文献,是博物馆的荣幸。
“把这两份文件与其他物品一起展示,能让博物馆访客对李光耀的生平与事业有更丰富的体验。我们会尽快展示这些文件,到时会通知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