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面对资金不足问题而必须到处奔波向银行贷款,或大海捞针寻找投资者等。
随著互联网的诞生,网络社交平台的出现,越来越先进的科技将世界各地的人联系在一起。
如今无需再四处奔波寻找投资者,仅需将写好的创业企划书分享在网络平台,就有机会招揽投资者。这些互不相识的投资者投入资金后,无不希望通过投资方案取得回筹。
pitchIN众筹平台除了协助创业者寻找资金外,也设有回筹机制,让本来资金非常有限的投资者,以有限的资金成为企业股东。
pitchIN创办人山苏沙菲益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投资者愿意拿钱出来,再把钱投资予不认识的创业者,他们不仅被企划书说服,也希望可从投资方案中取得回筹。
他说,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来到其平台参与投资,他们设有投资回筹方案,而其投资回筹方案共分为两种,即奖励众筹方案(Reward Crowdfunding)和股权众筹方案(Equity Crowdfunding)。
他解释,奖励众筹方案比较直接,一般都会出现在慈善筹款上,即民众对该慈善方案感兴趣并捐钱。为了感谢捐献者,慈善方案负责人则再以礼物等作为回馈。
他说,股权众筹方案则比较复杂,因其涉及金钱与股权问题。
“一个投资人愿意把钱投入一个创业方案,即希望可以从投资方案中得到回筹。因此,投资者将从投资方案中取得该新创企业的股份,成为企业股东之一。”
他指出,一门企业可能需要10万令吉创办,若仅靠一个人出资10万令吉,创业失败就必须承担10万令吉的损失。
“不过,若由10个人来分担10万令吉,那每人仅损失1万令吉,减低了损失度。”
他说,毕竟一个人的经验、联系和能力都有限,在创业初期面对许多问题,单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完全解决。但通过众筹加入了10个股东,而每个人都有各自专长和经验,当然也有自己的联络网络。若
“企业面对问题,结合众人的经验和联系网络,可以很快为企业寻获解决方案。”
副检察司弃高薪 投入创业
山苏沙菲益曾担任副检察司,原本拥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却选择砸破“铁饭碗”而到政府企业上班。
在他累计足够经验后,离开高薪厚职,选择与友人共同创业,创造了众筹公司“PitchIN”。
山苏沙菲益指出,学法律出身的他曾担任主控官,惟在任职5年后,即1997年选择离职。当时29岁的他选择加入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后来再加入大马多媒体委员会。
询及为何放弃高薪厚职,山苏沙菲益则笑笑回答,本身的内心居住著一个“创业魂”,而内心一直都想自行创业。
他在一次偶然机会下,与在企业界闯荡多年的友人卡斯敏德,一同创办了公司。
他说,因为本身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在创业之时,又不想浪费这些知识,希望仍然可以使用法律知识帮助人们,而众筹公司协助缺乏资金的新创企业,向社会大众筹款,恰好让其法律知识有用武之地。
依投资者年收入限投资额
山苏沙菲益说,为确保投资者并没过度投资而可能导致破产,该公司会根据投资者的年收入去限定投资者投资的数额。
他说,这是根据大马证券委员会的规定,以避免人们过度投资,最终导致破产的事件发生。
因此,他们把投资者归纳为3种,即零售投资者(Retail Investor)、天使投资者(Angel Investor)和尖端投资者(Sophisticated Investor)
他解释,在注册成为投资者前,该公司会事先审核投资者的身份及年收入,并将其归类。一旦注册加入该平台,任何人都是零售投资者,而身为零售投资者,投资一家公司的数额在一年内不可超过5万令吉。
他说,至于个人年收入超过18万令吉,或是夫妻俩的年收入超过25万令吉,就会被归类为天使投资者。这类别投资者不设每家公司的投资限额,但每年仅可以最多投资50万令吉。
他续说,个人总资产超过300万令吉的人士,则被归纳为尖端投资者。
“尖端投资者没有设下投资限额,他们可以自由在每家公司投入金额,也没有限制其每年可投资金额。”
【pitchIN众筹平台】
创立年份:2012年
创客:山苏沙菲益曾担任主控官,也曾在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及大马多媒体委员会任职。他在2012年跳出高薪厚职舒适圈,与拥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卡斯敏德创办pitchIN众筹平台。该平台创立至今,成功为股权众筹方案筹得7300万令吉。
创业资金:自资15万令吉
经营模式:提供众筹平台给予新创企业和投资者,让新创企业可以取得创业资金。公司则从众筹数额中抽取5%至7%佣金。
公司规模:包括创办人与员工,总共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