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8日讯)民主行动党古晋国会议员张健仁搬出英文文法(Grammar),坚称陈长锋拥有资格被选为埔奕州议员。
张健仁指出,英文版的《砂拉越州宪法》所提及双重国籍条文,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诠释法,至于陈长锋的双重国籍争议,是属于英文文法中的“现在完成式”(Present Perfect Tense),因为他已经放弃澳洲国籍,该课题已经属于“过去式”(Past Tense)。
他认为,相关条文不具有让陈长锋失去州议员资格的理由。
张健仁今日在美里行动党支部召开记者会指出,现在砂州宪法的条文,已经出现两种不同的解释,所以应该让法庭去裁决,陈长锋是否保有州议员资格。
他认为,当双方对于法律的诠释出现争议时,应该交由法庭去裁决,而不是由州议会来定夺。
“砂州宪法拥有两种不同的诠释法,一种诠释是,曾经拥有另一个国家的国籍者,就算放弃了那个国籍,还是不能够参与竞选;另一种则是,就算曾经拥有外国国籍,但当事者已经放弃了该国籍,他还是有资格参与州选。”
张健仁说,在陈长锋事件上,砂州议长采用了第一种诠释法,既认为他已失去当选资格,但行动党坚称,第二种诠释法更适当。
他指出,国阵不能利用州议会,去选择只对他们有利的宪法条文,并以投票方式罢免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因为这根本就是滥用立法权,以干预司法的权力。
“宪法要如何去诠释,这责任要交由法庭去裁决,而不是由州议会来定夺。”
他认为,州议会此做法,已经超越了联邦宪法所赋予立法的权限,因此,他们将会入禀法庭挑战此项诠释。
“今天他们可以诠释这个法令,明天也可诠释另外一种法令来对付其他人。从这事件中也展现出一个专横霸道的政府,在面对最高的立法机构,也能如此肆无忌惮的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