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盟友,在宣布决定前应进行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伊斯兰党希望这个课题能够内部解决,以确保民联各党继续保持合作,以期在第十一届砂州选举成为选民的首选。”
阿当阿希今日针对砂行动党恫言退出砂民联一事,发表文告表明砂伊斯兰党的立场。
“早在民联成立之前,吉兰丹州议会已通过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有关法令只是在吉兰丹州执行,砂行动党不必为此感到担心。”
他表示,既然砂拉越不会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因此,砂行动党提出的课题与国家宪法没有任何关联。吉兰丹州政府落实伊斯兰刑事法是该州政府所作出的决定。
“在民主制度下,若要在砂州成立伊斯兰刑事法,也必须在州议会获得2/3的通过才能修改砂州法令条文。”
他强调,伊斯兰党已说明伊斯兰刑事法是在民联成立之前通过,那是伊斯兰党的权力,伊斯兰党绝不会向此“斗争”妥协。
“伊斯兰党从来没有阻止任何宗教信徒在日常生活应用他们的宗教教义,因为宗教自由是宪法赋予国人的权益。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一直强调,伊斯兰党是个忠诚的政党,不会违背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