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5 4 岁男子阿巴乌吉,身为斯里阿曼国会议员特别助理的他被控于2008年10月28日,位于万福路酒店内的咖啡屋,不诚实地骗取用以实行“维修及改善Jeni长屋与沟渠之活动”和“维修及改善Jeni长屋道路之活动”的9500令吉资金,此为控状一。
接著,他再次于2009年5月15日在古晋金山角处的银行附近,不诚实地骗取用以实行“改善Tana长屋道路之活动”的1万令吉。
以上2项控状皆抵触刑法第403不诚实地挪用财物之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不少过6个月,但不超过5年的监禁, 也可被处以鞭笞以及罚款。
在不认罪之下,男子获准由一名担保人以一万令吉人事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