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事,来自同一慈善机构的“当事人”今日主动联络报馆,针对指控作出澄清。
他称,这是一项投资保险,在购买时也获得2011年至2013年理事会的大多数票通过;而最重要的是,保险投资回酬及受益者,其实是该慈善机构而绝非其个人,同时也拥有保险公司信函作为凭据。
“购买这项保险的目的是投资。因为不能以公会名字投保,所以才以个人名字。不过,受益人已经写明是公会,不是我自己。”
对于该机构未按照章程在4月30日召开会员大会,而且帐目不清不楚的指控,他表示,该会其实已开会选出新届执委,而财政报告也大致已经准备好。
他解释,该会会员大会无法如期进行,而且财政报告不清不楚,主要是因为该会过去出现严重的内部分歧,导致许多问题需要时间去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