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88年7月期间,在内安法下被限制居留的哈斯纳表示,其实分发身份证给非法移民的运动早在1976年就已在沙州进行,而所谓的“身份证计划”名词是在人民党败选后,即1985年才出现。
他说,派发身份证给外民,尤其是从菲律南逃难至沙巴州的穆斯林,旨在借助他们增加穆斯林选票,来巩固穆斯林在沙巴州的政治权势。
他向皇委会指出,他在1981年出任山打根县酋之前,其实早已听闻和了解到分发身份证给外民的消息,直至自己在人民党政府被委任县酋之时,方直接参与整个计划,即利用职权签署由国民登记局所发出的HNR10表格。
他解释,用来替代出生纸的HNR10表格,一旦受到县官签名认证,以及县酋或酋长又或村长签名支持,即可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
签署500表格
他披露,自己约签署500张已有山打根县官拿督哈山阿班桑都贡(前州议长)签名认证的空白HNR10表格。
哈斯纳也是皇委会听证会传召的第201位证人,他是在执行官贾米尔的引证下表示,截至1985年,估计政府共发出13万8000张蓝色身份证给外来移民。
他较后也向皇委会分析,整个派发身份证给外民的计划其实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人民党政府之前,而第二阶段则是人民党政府败选之后,也是1985年之后。他说,第一阶段纯粹是借用外籍穆斯林来维持伊斯兰在沙巴的政治势力,而第二阶段原意是从沙巴团结党手中夺回政权,但遭联邦滥用。
哈斯纳表示,身份证计划是始于在1985年,人民党政府被沙巴团结党取代后。
“当时的团结党政府并没履行各族平等的理念,不但掠夺人民党政府之前拨给穆斯林的土地以回馈支持者,甚至还利用土著证书锁住华裔选民的心。”
发身份证给外民 获马哈迪批准
前山打根县酋哈斯纳依布拉欣指出,1985年人民党政府败选后,他前往吉隆坡会见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和已故内政部长丹斯里梅格朱尼,他当时接受指示对沙巴州的政治势力版图进行研究,过后他建议继续发身份证给外民,并获得马哈迪批准。
他说,当时的会面,丹斯里哈里斯沙烈(人民党时代首席部长)也在场。
他表示,在上述会谈中,他受指示针对沙巴州的政治势力版图进行研究。事后,他建议继续派发身份证给外民,尤其是穆斯林,以维持原本20个穆斯林选区之际,再灌入3000至5000穆斯林选票到非穆斯林选区。
“而这项计划事提呈后,亦受到马哈迪批准。”
无论如何,他强调,自己当时虽然曾多次与马哈迪会面,但从未接到后者的任何指示。至于该计划受到马哈迪批准的通知,也是从梅格朱尼口中所得。
较后,他也被指示出席一项针对这“身份证计划”在吉隆坡所召开的会议,所有受邀者包括,3名高级警官、时任沙巴州移民局总监多斯米皆有出席,唯独州国民登记局总监沙尼因不苟同该计划而缺席。至于出席者当中也有不少反对声浪,譬如来自首相署的丹斯里阿末当时也提出反对。
但不管怎样,他表示,该计划最终还是照跑,哈斯诺领著3万份的HNR3表格从吉隆坡返回亚庇后,就直接前往哈里斯的办事处(即加雅中心13楼),以分派给各县官员进行登记。岂料,计划开始没多久,他就被梅格朱尼召见。
在1988年,哈斯纳带著一批之前未处理的HNR1、3和10表格前往吉隆坡谘询梅格朱尼如何处置,人没见到,在梳邦机场准备返回亚庇之时,就遭警方以内安法扣查。
哈斯纳向皇委会说明自己今天愿意走出来痛陈这些往事是因为自己认为“身份证计划”的原意是好的,因能够维持各族在政局上的平衡,和谐管治沙巴州。
敦马前秘书不知身份证计划
前首相敦马哈迪的政治秘书丹斯里阿都阿兹三苏丁今日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上,数度奉“阿拉”之名矢言,他未曾涉及身份证计划,并表示对此事一概不知情,因马哈迪未曾向他透露半字。
他说,他只负责协助马哈迪处理政治事务,至于国家行政事务,他不会插手。身为皇委会第202位证人的阿都阿兹,今日在皇委会上接受执行官拿督阿兹敏的盘问时说,有关身份证计划,他闻所未闻,而是因为这场皇委会听证会,而首次听闻身份证计划。
针对皇委会第14名证人前沙巴拿督阿都劳勿善尼及第15名证人前担波罗里国民登记局官员阿谷丹沙,以及《007大马最后一位男子汉》作者已故慕达立在著作中提及他涉及身份证计划,阿都阿兹都一一加以否认。
他表示,本身不认识阿谷丹沙和慕达立,只认识阿都劳勿。他坦承曾安排劳勿与马哈迪见面,但不曾过问两人会谈内容,因身为政治秘书,他从来不曾过问首相与任何人交谈的内容。
针对劳勿供证指在吉隆坡进行特别任务时,在相信是由阿都阿兹所拥有位于甘邦班丹第18号门牌的房子处理发放蓝色身份证给外来人的任务,阿都阿兹否认他是那间房子的主人。
至于有关阿谷丹沙提及在房子里接待他们的包括一个叫“肯纳莫哈未诺”的人,阿都阿兹则表示本身的确认识这个人,他是国防部情报组人员。
受询有指他和已故内政部长梅格朱尼率领一批出身份证给外来人的特工队,他坚决否认有涉及此事,并以梅格朱尼也不在人世来回应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