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盛行的年代,不少人渴望成为KOL(Key Opinion Leader,关键意见领袖),在网络上勇于发言,却有不少人以言论自由为借口,滥用社媒攻击他人,或进行网络霸凌。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带来了影响,也带来了危害,高谈言论自由之际,我们应否反思这是否已形成言论放纵?
巫裔男作家菲道斯早前被指在社交网站批评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遭警方逮捕,首相敦马哈迪为他打抱不平,认为人民可以自由批评领袖,因为民主社会中,最重要的就是言论自由,并对于警方逮捕社媒用户的做法,感到遗憾。
上述事件引起争议,本期《东方热话》邀请到执业律师许常健,及以网民身份发言的潘泽陞,针对网上言论发表各自的看法。
潘泽陞表示,现今网民滥用网络言论自由,在社交网站畅所欲言,很多时候并没有好好过滤自己所接触的资讯,反之人云亦云,在网络上迫不及待发表自身看法。
他认为,一些网民除了没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有者甚至匿名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侮辱言论。
“他们透过键盘滔滔不绝发表言论,以过于尖锐的言辞刺伤别人。言论自由并不是言论放纵,许多网民因认为在网上发表言论,不需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任,随便留言一句话也不会对自己带来什么影响,会常常毫无忌惮说出一些不负责任的话。”
潘泽陞认为,网络虽是虚拟世界,但仍要讲究道德与礼貌,尤其是当前网络新兴媒体飞速发展的新时代,无论线上线下,一个人的发言是一个人的人品及人格的体现。
许常健形容,社交媒体犹如一把“双面刀”,网民善用或是滥用就取决于操刀者,善用即是通过社媒传播正确及正面的信息;相反的,若用于散播负面能量或引起一种恶性循环的情况时,这就是滥用。
他认为,宪法赋予人民言论自由,人民有权自由发言及表达心声,但不能滥用言论自由的权利,网民也千万不要以为躲在荧幕后面就能为所欲为。
“网上毁谤他人名誉的案件相当普遍,甚至有者以为被人揭发在网上口不择言及肆无忌惮的谩骂后,悄悄在网上删除留言就以为没事,其实若有截屏证据,受害者就有权力通过法律追究。”
他提醒,网民要有正确价值观,发言前需三思,滥用言论自由者才是破坏言论自由所赋予的权力。
网络审查监控 有助过滤内容
网络上言论自由包括多元观点的表达及看法,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但网络谣言和言论自由是两回事,受访律师及网民认为若采取网络管制,将同时带来利与弊。
许常健表示,网络管制就如同现实世界的法律管制一样,网络审查监控有助过滤网络上有违道德的内容,以维护公共伦理价值观。
“此外,网络审查监控有助打击网络上违反法律的言行,以维持法纪,甚至有助杜绝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言行,以保障公众利益。”
他认为,只要执法单位在网络管制方面,所拿捏的尺度合理与合法,就不会变成控制言论的工具,反之还能有效管制网络言论。
他提醒,在网络发表损害他人名誉及具有煽动性的言论,可能会在煽动法令及刑事毁谤法令下被控,对方也可透过民事诉讼赔偿个人的名誉损失。
潘泽陞也认同,网络管制有利有弊,弊处在于管制网上言论自由,就如干预私人生活,干涉网民的言论自由与知情权。
“与其管制网民,我认为政府应该致力打造一个文明社会,并教育人民有智慧及能力去分辨网上消息的真伪。”
法律可约束 部分条文待完善
受访律师认为,网络虚拟世界不能超越现实的法律规定,更不能以“虚拟社会”为借口,法律仍可套用于网络世界,只有部分法律条文仍待修改完善。
许常健说,我国网络安全政策还没这么成熟,相信律师出身的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会修订相关法令,让相关的法律条文更加完善,任意妄为的网民在网上所讲的每一句话皆躲不了法律责任 。
“目前所面对的困难在于网络佐证有时无法完全在法律上被接受,因有些人会匿名、使用假户口,或是透过第三者网络通讯位址发言。”
对于网络监控,他认为,网站管理者需负上责任,相关政府部门需进行监督及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控之馀,也可严格按照法律明文规定对网络上的不良言论进行管理。
许常健和潘泽陞皆认同,透过法律与公民教育相辅相成,才能够让网络在言论与自由中获得平衡。
潘泽陞表示,如今崇尚言论自由的欧美国家已经开始醒觉,因言论放纵导致恐怖主义滋生,因此已采取各种行动来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同时也教育国民言论自由须服从法律,尊重社会习俗。
“法律的约束确实有必要性,但执法单位更应为这些网民提供所谓的公民教育,推广相关法律及网络言论的资讯,让人们了解以正确的心态通过网络平台发表及分享言论,以及如何分辨网络资讯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