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张挂在路边及街灯的非法街招数量于复原行动管制令期间回升至50%,吉隆坡市政局旺沙玛珠分局每一天拆除150至200个非法街招与广告条幅。
吉隆坡旺沙玛珠分局局长阿末依努表示,吉隆坡市政局旺沙玛珠分局往年的每一天,需拆除400至500个非法广告布条以及街招,每一天以轮流3班,每10人分两组,展开拆除工作。
“旺沙玛珠地区今年3月至6月期间非法街招数量锐减,不过之后每一天在值勤官员进行拆除工作后,非法广告布条以及街招也迅速地高挂在路边。”
“有不少的广告布条,是以铁丝或钉子钉在树上、街道设备或灯柱上方,诸如房屋出租或出售类型的广告布条,以铁线或钉子钉在树上,官员需要准备相应的器具执行拆除非法广告布条的工作。”
阿末依努今拉大队前往旺沙玛珠地区4道路段,展开非法街招与布条拆除工作,途经路段包括晨雅路(Jalan Cengal)、朗佳威路(Jalan Langkawi)、2/23a路以及文良港英达武雅拉也路(Jalan Bunga Raya),随行者有公共工程组助理艾依曼以及阿尔依米。
旺沙玛珠分局在杜绝非法街招的工作中也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合作,把广告上的联络号码列入黑名单,不过每每拆除工作结束后,未久同一地带再次出现非法街招,不仅破坏公物也妨碍市容。
阿末依努例举灯柱上的非法广告布条为例,执法官员曾经在敦拉萨镇发现正在张挂非法布条的工作人员,被官员带上警局助查,而相关工作人员也需等到雇主前往警局提供资讯。
“然而,我们把广告联络号码列入黑名单,或严厉执法方式的效率并不高。”
阿末依努表示,由于电话号码注册用户以及张贴广告只是代理,尽管一旦发现违例张贴非法广告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不过非法广告布条依然会展示全新的电话号码注册,然后高挂在路边及街灯上。
他提到,这好比当局曾经调查非法张挂在交通灯上的汽车排档(gearbox)服务广告,不过经调查后才发现相关广告的联络号码,是提供非法借贷。
“广告商一般会向吉隆坡市政局申请张挂广告准证,在准证期限届满后商家需自行拆除广告布条,若逾期仍未拆除,官员会向执照组查证广告布条是否逾期,当局便会动用器具展开拆除工作。”
“即便获得批准张挂广告布条,但广告商依然需遵守市政局条例,不可在道路所有灯柱上张挂广告布条,并且也非所有街道,例如国会大厦路是不允许挂放广告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