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表示,雪州今年共发生16宗因为河流污染而导致水供中断的事件;最新事件是发生于昨日(周日)拉布河滤水站暂停操作。
她说,乌鲁冷岳县从今年1月至2月共有7宗案件,其中4次是因为水位偏低,导致发生氨(Ammonia)浓度超标而须关闭滤水站,2次是因为彭亨士曼丹河流发生异味污染及1次是因为水位低导致锰(Mangan)升高超标。
“另外8宗案件是于9月和10月,发生在乌鲁冷岳县,其中4次是因为士毛月河甘榜双溪拉拉的非法建筑屋所引起、2次是因为彭亨士曼丹河流受到异味污染和2次是来自森美兰汝来。”
“位于雪邦警局前的拉布河,昨日发生一宗意外事故,导致载有棕油的罗里翻覆,棕油流入河流而被迫关闭滤水站,惟关闭时间不长,仅2至3小时。”
她说,拉布河发生污染事件时,已立即启动储存河水(ORS)系统,以便在清理期间,可从该系统中取水。
黄洁冰今日在雪州立法议会,针对士毛月州议员拿督佐汉口头提问有关河流污染事件时,如是指出。
另外,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询问,有关拉布河滤水站被迫关闭一事,是否已鉴定污染源头,的确是因为意外还是蓄意破坏?
黄洁冰回答指,根据雪州水务管理私人有限公司和雪州水务管理局(LUAS)的报告指出,这是一宗意外事件。
污染肇因多
“但让人觉得奇怪的是,污染源头是发生在河流的上游,当中是否有任何蹊跷?”
另外,黄洁冰表示,河流污染事件并非只是因为非法建筑屋而导致,也包括意外事故、排水系统和倾倒油而导致。
“环境局可针对污染河流事件,援引《1974年环境法令》,向肇事工厂发出警告信、扣押工厂机器和采取法律行动。
她指出,至于非法工厂方面,无论其是否曾涉及污染案件,州政府都有权利展开对付行动,及土地局可扣押土地等。
“涉及污染水源者,可在《1974年环境法令)下被提控,一旦定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