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毛月23日讯)国能(TNB)2年前在士毛月斯里美华花园(Taman Seri Mawar)进行电缆挖掘工程后,并未依据加影市议会条例重铺道路;市议会今天下令国能必须在2周内重铺道路,否则将受到对付。
此外,加影市议会也将针对为何官员未即时做好监督工作,而进行检讨,以确保未来不会再发生。
加影市议员黎潍裮表示,虽然国能在完成挖掘工程之后,已重铺道路,但仅是“应酬式”,而且2次重铺后也未达致市议会的准则。
“市议会在3年前已拟定新的铺路准则,其中包括3.5公尺宽,或路堤对路堤的方式,市议会将视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惟若是住宅区,一般上则采用路堤对路堤,即重新铺成道路。”
“拟定以上准则,是为了确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避免造成不便。”
他表示,一般上承包商在重新铺成道路后的3个月内,道路出现坑洞,承包商需负责重铺,3个月后再刮掉表层,重新铺上柏油;当承包商在进行工程时,超出限定的期限,市议会有权力发出罚单。
“另外,承包商在重新铺路时,也将铺上排污盖,惟将事先通知水供公司、英达丽水及国能等单位,标志排污盖。”
市议会需监督
他表示,许多承包商在进行挖掘工程后铺路时,抱持得过且过的态度,市议会需做好监督工作,才能够省下许多铺路的费用,倘若居民亦面对同样的问题,可联络当地市议员,以到市议会调查是那个单位负责的工程。
“针对紧急挖掘工程,如水供公司水管漏水的情况,承包商只需拍照及讯息官员,得到官员的同意后隔天再到市议会填写表格,针对非紧急工程,承包商需写信及填写表格,而市议会将发出信函,阐明抵押金及工程期限。”
“在挖掘工作完成后的24小时内,承包商需铺上临时柏油,3个月后,刮掉表层后再重新铺上柏油,随后官员将到场检查,确定没问题,承包商可在一年后拿回抵押金。”
他说,倘若承包商未依据市议会准则完成铺路工作,市议会可使用抵押金修复道路,并暂缓承包商的其他项目。
黎潍裮今日连同加影市议员拉正、公正党乌鲁冷岳区部主席布本呐登及雪兰莪州乡村发展与治安委员会(士毛月新村)主席颜闻昌巡视承包商铺路工程时,如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