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遗失大马卡3次罚1000令吉,受访民众者认为,大马卡是国家财产,是鉴定国民身份的重要文件,因此实行重罚政策是正确的,以避免大马卡遭滥用;但也有部份民众认为,罚款是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内政部宣布,凡遗失大马卡超过3次以上者,将被罚款1000令吉;在新措施下,首次遗失和补办大马卡的罚款是100令吉。
第2次报失的罚款则会从原有的200令吉,提高到300令吉,而最3次或接下来的报失补办罚款,则会从原本的300令吉,提高到1000令吉;有关新措施从15日开始执行。
《东方日报》今日针对此问题,到吉隆坡富都中环车站的城市转型中心访问时,受访民众似乎对重罚经常遗失大马卡者,有不同的见解。
罚款额似乎过高
支持派的受访者说,基于目前补发大马卡的程序太过于方便,导致人们的态度也逐渐变得不在乎,随著恢复需备案及高额罚款金,或许能够解决问题。
他们相信政府采取此政策必定有他们的理由,尤其是每年补办大马卡的数量极高。
至于反对的一派,则认为1000令吉的罚款额似乎过高,尤其是目前人们正面对经济不景气的情况,应该把罚款下调至500令吉。
虽然从本月15日起,新政策就要开始执行,惟今遭国民登记局暂时还未出现人潮,赶在期限内补办遗失大马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