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为杜绝市内的非法广告,隆市政局决定对张贴或悬挂非法广告招贴、横幅或布条的商家和业者加以严惩,除罚款和中断电讯服务外,还会要求法庭监禁冥顽不灵者!
吉隆坡市政局执照及小贩发展组主任依布拉欣指出,非法广告已抵触《地方政府法令》下的破坏公物和广告条文,而抵触任何一条条文者,都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者两者兼施。
“但至今,仍未有任何涉及张贴或悬挂非法广告者被判处监禁,但市政局会要求法庭,对那些屡犯者判处监禁,因这些人遭罚款多次后,仍冥顽不灵,所以唯有以监禁方式惩罚他们。”
花费300万拆除
他是今日在隆市政局大厦,召开记者招待会时,如是指出。出席的还有市政局法律组顾问哈兹里和首相署利商特工队代表拿督巴迪。
依布拉欣续说,市政局每周7日都派遣11支,由4人为一组的队伍,到隆市各地拆除非法广告。于2013年,市政局共拆除108万5978个非法广告、去年则拆除128万1546个,以及今年(截至6月)也已拆除77万0806个非法广告。“而这也令到隆市政局,每年因拆除非法广告,而必须额外开销约300万令吉。”
“而在去年,市政局针对非法广告共开出431张罚单,以及把157宗案件被提控上庭。今年则已开出157张罚单,以及40宗案件被提控上庭。”
他说,除罚款和控上庭,隆市政局也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合作,并把非法广告上的电话呈给后者。
“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多媒体委员会有权中断非法广告电话号码的通讯服务。而且,还可把号码持有人列入黑名单,日后不可再向任何通讯公司申请电话号码。在今年截至本月10日,市政局已把464组电话号码呈给委员会,当中已有105组号码被中断服务。”
非法广告一般为非法借贷、按摩、成药、地产和出租罗里广告,而灯柱、轻快铁或单轨火车高架柱子、通讯柱、公共电话亭、树木及国能电箱,都是非法广告常“出没”的地方。“我们也鉴定30个非法广告‘热点’,包括泗岩沫、甲洞和南北花园的商业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