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雪州议长杨巧双不认同,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指“大马现阶段未能落实资讯自由法令”的说法,并以雪州及槟城为例指出,两州已通过和落实《资讯自由法令》。
她指出,虽然这项法令存有批评,并也有改善的空间,但不是所有法令都是完美,重要是执行的过程。
“雪兰莪州能力、公信力及特别遴选委员会(SELCAT)在今年初就曾针对《雪州资讯自由法令》召开听证会,并提出9大建议补足其漏洞。”
“这份听证报告也于4月提呈至雪州议会通过,州政府昨日亦就听证报告中的建议给予回应。”
杨巧双是于今日在雪州议会召开记者会时,如此表示。
日前,刘胜权发表言论指出,大马还未准备好落实资讯自由法令,因为要实行资讯法,不只是拟定法令而已,也需要300名资讯官来处理事务,所以现阶段来说,还不可行。
杨巧双表示,在雪州,共有41名资讯官,培训费用也不会造成州政府重担,仅是耗费4362令吉,而给予资讯官的津贴则耗资24万6000令吉。
“依照刘胜权所说,若中央政府落实资讯自由法令需300名资讯官,我相信这不成问题,只是在落实阶段需要时间给予培训,如雪州在2011年通过此法令后,也耗时1至2年进行培训。”
雪州愿助中央落实
“所以我不认同刘胜权的说法,对方给予的理由也不合理,毕竟中央政府和内阁拥有庞大的资源,我相信这只是他们不愿意做的借口。”
“而且,作为政府,理应把更好的东西或利益带给人民;雪州已经落实《资讯自由法令》,我们可以向中央政府展示成果或过程,要落实并不困难。”
另外,她也说,雪州能力、公信力及透明度特别遴选委员会向雪州议会提出的9大建议,其中重点建议是要求所有州政府合约纳入《雪州资讯自由法》解密条款,以便当人民要求公开合约内容,不必再咨询第三方包括签约单位的意见,确保人民的利益获得透明化的保障。
“这项建议如今已获得州政府回应,州政府会要求法律官员展开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