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8日讯)雪州大臣阿兹敏阿里表示,州政府成立达鲁益山投资集团(DEIG)的目的是为减少雪州的投资风险,雪州大臣机构(MBI)辖下12个子公司的业务蓬勃,需要一个专业和机制来加强“集中管理”和“风险管理”。
阿兹敏阿里指出,虽然现有的雪州大臣机构(MBI)既受宪法约束,直接向雪州大臣和州政府负责;不过,管理机制欠缺透明度,所以,达鲁益山投资集团(DEIG)乃是在公司法令下注册,财务报告反而更具透明度。
“前朝国阵政府于1994年开始以私营化方式经营雪州产业,包括土地买卖、基建资产、砂石交易、资讯产业、投资领域,甚至垃圾处理问题。目的是希望将收益回馈雪州发展;惟,长期以来因欠缺妥善管理,以致亏损不断。”
他表示,民联在2008年执政雪州时成立雪州大臣机构,统筹所有子公司的业务管理,不过,却发现很多子公司其实在负责同样的投资领域,故必须有一个单位和机制来加强“集中管理”和“管理风险”。
阿兹敏阿里今天上午在州议会上,回应百乐镇州议员杨美盈、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和双溪武隆州议员拿督三苏丁提问达鲁益山投资集团的课题时,作出解释;该问答环节一度引发现任大臣与前大臣发生口角。
可受第三方监管
有关提问环节中,多名朝野州议员不断提出质疑,“达鲁益山投资集团”功能是否与“雪州大臣机构”重叠;阿兹敏阿里则解释,雪州大臣机构将全权负责决策和社会企业责任的工作,而达鲁益山投资集团则著重在商业投资发展。
阿兹敏阿里引用前大臣卡立在位时的例子,当时雪州大臣机构并未经过州议会讨论和通过,也没向州议会禀报的情况下,私下批准4亿令吉贷款予达鲁益山集团,这大笔贷款的亏损风险却由雪州大臣机构来承担。
同时,他也举例前大臣卡立在发放大笔遣散费给子公司员工和官员时,也不曾向州议会禀报,足以显示尽管受州法令约束,也是欠缺透明度。在公司法令注册下的“达鲁益山投资集团”则可受到第三方的监管。
上述回应引发两任大臣在会议掀口角,在旁的巫统议员乘机调侃雪州管理机制不够“干净”(Bersih);就在两任大臣僵持不下时,议长杨巧双则敦促两任大臣结束发言,因为两个事件经已交由法庭审理,不便再讨论。
此外,阿兹敏阿里也在午休时间向记者解释,雪州政府大臣、州秘书和财政司是达鲁益山投资机构的当然董事,然而达鲁益山投资集团所负责的投资项目,当有专业人士负责管理,雪州大臣机构官员的专业并非投资和赚钱。
同时,他也表示,州政府将重新检讨雪州大臣机构的管制法令,以便修正曾出现的纰漏。他已跟国家审计局商讨,并要求探讨稽查该机构的方式,确保运作透明和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