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挠19日讯)满心欢喜拿了新屋子钥匙后,原以为可搬入新居展开新生活,不料,打开新居门时屋主才惊觉,房屋是在还未安装好家具设备及水表的情况下,就批准入伙证书(Borang F),导致屋主只能“看”,不能住!
甲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余保凭今日与数名屋主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位于万挠邓普勒花园一带的某新公寓,业主与发展商是在2012年5月15日签下买卖合约,工程将在3年内完成。
“根据合约,新屋是包含家具设备,并由发展商负责安装,可是在6月初开始,当屋主拿到钥匙后,发现屋内的家具设备还未安装好,如油烟机,就连水表也还未安装,在这种情况下,叫屋主如何迁入新居内?”
他说,由于屋主已拿到钥匙及入伙证书,也已开始向银行缴付房屋贷款,惟实际上屋主仍未能迁入新居,因此屋主在7月时曾向士拉央市议会、房屋部、大马绘测师局及大马银行投诉,却无法获得合理的解释。
同时,余保凭也质疑,绘测师应该必须巡视现场,确认房屋是在安全及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够签署入伙证书,惟如今绘测师是基于什么理由下,签署这份证书?
入伙纸违反标准?
“房屋法令在修改后,仍然存有许多漏洞,导致以往的问题一再重复,希望房屋部长能把时间用于研究、改善及修正房屋法令,以确保以往的问题不再重复,并保证购买者的权利。”
他希望,大马绘测师局调查这份入伙证书是否有违反了专业标准;发展商及房屋部应举行一场对话会,让公寓的屋主了解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迁入新居内?
本报尝试联络有关发展商代表,但碍于屋主仅提供发展商公司的电话号码,适逢今日是周日也是开斋节假期,因此截至截稿前,都无法取得有关发展商追问进一步详情。
发展商指水表缺货
因水表缺货,所以取得入伙证书的新居,没安装水表!
投诉的屋主蔡俊浩(40岁)表示,虽然他在6月初已获得新居钥匙,可是新居内的家具设备还未处理好,也没有水供,因此他向发展商投诉,发展商给予的理由竟是水供公司的水表缺货,但是在等了一个月后,情况依然没有改善。
“我从6月开始,就必须缴付1700令吉的房屋贷款及约200令吉的管理费,由于还未迁入新居内,我还必须承担1000令吉的房屋租金。”
他说,虽然已拿了钥匙近一个月,可是发展商还未给予一个期限,屋主何时才能迁入新居,让屋主感到十分担心后续工作不了了之,希望房屋部能够取消这份入伙证书,在确认房屋符合标准后方批准新的入伙证书。
家具设备未装好
屋主刘龙祥(38岁)表示,这是他首次购买房屋,基于地点及提供家具设备的优势,他决定以43万4000令吉购买该房屋,惟拿了钥匙后,才发现家具设备还未安装好,他曾向发展商作出投诉,但却没获得合理的解释。
“如今我每个月必须缴付约2000令吉的房屋贷款及管理费,在新屋还未正式完工前,都必须在外租借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