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谢先生(60岁)今日在芦骨州议员欧阳丁清的协助下,于武吉巴弄工业区的海鱼饲养厂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他在当地经营海鱼饲养业已有10年,每月平均电费千余令吉。然而,不久前因为分租给一名中国商人,最终其生意无法获得准证而结业,结果欠下了一笔电费。
他受询时坦言,他在该名中国商人退租后才发现电费累积达1万7000多令吉,被逼将巨债扛上身,但只能每月缴付2000令吉的最低账单。同时,他也在上月27日另付了5000令吉,加上当局扣除2400令吉的抵押费,仍拖欠万余令吉的费用。
不过,国能员工在本月11日上门发出“红单”,鱼产饲养厂方当时只有一名员工,对方发出缴付电费的最后通牒后,随即切断该厂的电源。
港商打退堂鼓
他指出,事发时,他正在泰国边境,根本无法来得及还电费,于是拨电给国能相关官员,希望能够再给一天的宽限期,让他有时间缴付电费,惟官员非但没给于任何答复,过后还拒绝接电话。
随著当局员工切断工厂电源后,饲养池内共1082条金目鲈及数十条龙虎斑因此翻肚死亡,这是原本打算在农历新年前出口,市价逾2万令吉的鱼产如今全数摧毁,让他直言“事业完蛋了”!
他强调,翻查回有关“红单”的内容时发现,当局给他缴付拖欠费用的宽限期是到本月22日,但国能员工却在发红单当天切断电源,让他怒言“所谓的宽限期,根本形同虚设”!
对于如此“严谨”的讨债方式,也让事主对鱼产业感到心灰意冷,尤其是他在不久前甫与港商准备投资400万令吉在附近工业区。
然而,随著上述事件发生,让港商对该行业打退堂鼓,不仅合作计划胎死腹中,甚至影响其生意的后续发展。
助业者讨赔偿
“农历新年要到了,这批鱼产还有一个多月就可以运出口供应本地及国外餐馆,但现在全厂鱼池的鱼都死光了,再购入鱼苗也来不及了!”
对此,欧阳丁清表示,当局采用如此不公平、不合理的手段,甚至破坏他人的生意来逼债的手段很自私自利,丝毫不顾及商家的难处。
他认为,国能公司有绝对权以断电方式逼使业者缴交电费,但此事件中,业者由于人在外地,只是要求当局宽限一天却被刁难,事实上,国能11日上门发出的“红单”上还设有长达11天(至22日)的宽限期。
他指出,国内不少行业尤其水产业投资者,多年来面对著各种刁难、官僚作风的困境中,如今再因电费问题,更让事主雪上加霜。
因此,他将针对此事致函国能公司,要求当局作出合理的解释,同时也建议事主可就上述事件中的损失,透过法律途径向国能公司追讨赔偿。